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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辦公室

永續行動理念

從 SDGs 到 ESG,實踐校園永續

聯合國於 2015 年提出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回應全球共同面臨的環境、社會與經濟挑戰;本校也透過 ESG 架構,將環境、社會責任與治理納入校務發展與行動規劃。

環境保護 E

回應氣候變遷、節能減碳、生態保育與資源管理,降低校園營運對環境的影響。

社會責任 S

重視人權、健康安全、人才培育與社會服務,打造友善、共融且具影響力的校園。

公司治理 G

以透明治理、跨單位協作與可追蹤的行動計畫,將永續落實於校務決策與執行。

目標與願景

落實永續發展目標,推動永續校園

「勤勞樸實,永續發展」

將永續融入明志的教育、研究、治理與社會服務。
  • 規劃永續發展目標、策略與行動計畫。
  • 整合永續報告書、社會責任報告書及 USR 成果年報。
  • 強化永續發展融入教學、研究、治理與社會服務。
  • 串聯行政、教學及研究資源,推動校園永續治理與社會影響力。

跨域協作的推動架構

永續發展辦公室為全校永續業務之專責協調單位;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則整合跨行政與教學單位的工作團隊,負責發展目標與策略、審定行動計畫及考核推動成效。

辦公室團隊

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位置

24301 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 84 號
明志科技大學 教學大樓 3F

明志科技大學永續發展辦公室位於教學大樓3樓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