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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福利與權益

為聯繫同仁情誼,營造良好的團隊氣氛,提高教學與行政服務品質,本校持續完善福利制度、 性別友善措施與整體薪酬架構,打造兼具照顧與公平之友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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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福利委員會

為聯繫同仁情誼,營造良好的團隊氣氛,提高教學與行政服務品質,設有「教職員工福利委員會」,由各單位推選熱心服務同仁出任委員,並互推主任委員、總幹事及相關職責委員,定期辦理教職員工體育活動,發放三節節慶禮金、生日禮券,舉辦歲末聯歡餐會及教職員工旅遊活動。

委員會組成

由各單位推選熱心服務同仁出任委員,並互推主任委員、總幹事及相關職責委員。

辦理活動項目

  • 定期辦理教職員工體育活動
  • 發放三節節慶禮金
  • 發放生日禮券
  • 舉辦歲末聯歡餐會
  • 舉辦教職員工旅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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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

2025年度育嬰留停人數統計如下。

符合育嬰留停申請資格人數
23
男性 6 人/女性 17 人
當學年度實際申請育嬰留停人數
8
男性 1 人/女性 7 人
育嬰留停申請率
34.78%
男性 16.67%/女性 41.18%
項目 男性 女性 合計
符合育嬰留停申請資格人數61723
當學年度實際申請育嬰留停人數178
育嬰留停申請率16.67%41.18%34.78%
當學年度應復職人數145
當學年度實際復職人數022
復職率 %0%50%40%
前一年度申請育嬰留停實際復職人數055
休完育嬰假且復職 12 個月仍在職人數055
留任率 %0100%100%

育嬰留停|申請率・復職率・留任率(依性別)

2025 年度統計

育嬰留停各項比率

%
3

薪資與薪酬比

本校制定有教職員工敘薪辦法,明定各級教職員基本薪資之薪級條件與敘薪標準;校長 ( 14 職等)、副校長 ( 13 職等)、學務長及教務長(一級主管)等四位主管則比照公務人員主管加給辦法另有主管加給。有關教師與職員工薪資部分,初任教師以最低薪級起敘為原則,並依相關教學及工作經驗提敘;職員工依學歷起敘為原則,曾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服務與現職等級相當之年資,得每滿 1 年提敘 1 級。

職位/學年度 111 學年 112 學年 113 學年
教授11.021.06
副教授1.080.991.026
助理教授1.010.951.00
講師1.081.021.066
職員工1.151.161.23

註 1:教師薪資:本俸、學術研究費、伙食津貼(主管另有工作獎金、職務獎金)
註 2:職員薪資:本俸、職務獎金、伙食津貼、地區津貼(主管另有工作獎金)

近 3 學年度男女薪資比例(男/女)

趨勢

113 學年度總薪酬最高之個人的職位

明志科大 113 學年度整體薪酬概況

年度總薪酬中位數比率
3.06:1
平均年度總薪酬變化的比率
1.3:1

113 學年度男女性基本薪資加薪酬比率(男/女)

明志科大 113 學年度整體薪酬概況

教研人員男女基本薪資加薪酬比率
1.00243:1
職員工男女基本薪資加薪酬比率
1.00408:1

註:因明志科大男性教研人員人數高於女性,故教師升等、與年功俸尚未屆滿上限者之晉級人數比例較高。職員男性擔任主管與年功俸尚未屆滿上限之晉級人數比例較高。

項目(元)/學年度 111 學年 112 學年 113 學年
薪資總額622,560,570676,087,760724,200,331
福利金額2,500,0002,750,0003,000,000
退休準備金總額23,383,82928,585,94930,679,701

近 3 學年度福利與權益|三指標成長比較

指數(111學年=100)

註:本圖將薪資總額、福利金額、退休準備金總額分別以 111 學年度金額為基準(=100)換算指數,用以比較三者之相對成長速度;實際金額請見上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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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與權益內容(GRI 201-3)

項目 說明
年終獎金 教師 1.5 個月全薪;職員工 2.5 個月全薪
三節獎金 中秋 6,500 元、端午 6,500 元、春節 6,500 元(自115年起三節獎金改為7500元)
考績獎金 • 教師考核結果之「優」為 26,500 元、「良」為 20,000 元、「甲」為 13,500 元。
• 職員工考核結果之「優」16,500 元、「良」12,500 元、「甲」8,500 元。
紀念金幣 服務年資每滿五年,即頒發紀念金幣。
滿 5 年 (1.2 錢)、滿 10 年 (2.0 錢)、滿 15 年 (3.0 錢)、滿 20 年 (4.0 錢)、滿 25 年 (4.8 錢)、滿 30 年 ( 5.8 錢)、滿 35 年 (6.8 錢)、滿 40 年 (7.8 錢) 、滿 45 年 (8.8 錢)。
婚喪賀奠 以董事長名義統一致贈賀奠金新台幣 3,200 元,另補助各級直屬主管賀奠金額。
就醫補助 職員工、眷屬 (父母與子女) 長庚醫院就醫補助(6-7 折),補助次數不限 (針對健保項目),就醫補助金於就醫次月納入薪資發放。
健康保險 教職員工全數參加公教保險及健康保險(眷屬得隨同),另技工、工友及專案助理等全數參加勞工保險及健康保險(眷屬得隨同)。
健康檢查 • 每年定期辦理健康檢查,檢查頻率為未滿 30 歲,每五年檢查一次 ,30-45 歲每三年檢查一次,45-65 歲每二年檢查一次,65 歲以上每年檢查一次。
• 新進教職員工於報到前均實施體格檢查,由用人單位主管確認後始得任用,健康檢查紀錄由環安室保存至少十年。
退休撫卹 本校教職員分作公保與勞保人員:
私校公保人員退撫儲金新制每月分別由個人、學校及政府三方以 35 %、32.5 % 及 32.5 % 比例負擔,另按月核發退休人員養老年金。
勞保人員依明志科技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學校提撥 6 %,個人自願提繳0~6%至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適用舊制退休金1位(台銀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