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吸引與留任
以公平透明的考核制度為基礎,結合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多元獎勵機制, 並持續強化教職員工職能發展,打造兼具制度化與成長動能的人力資源環境。
教師評核與獎勵
教師評核與獎勵在人員績效考核的部分,涵蓋率為 100 %;考核分為教師與職員工兩大區塊進行。教師部分以「教師績效暨適任評核辦法」為依據,各學院視需要自訂評核項目與權重,惟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各項評核不得低於 30 %。各單位評核成績排序最後 5 % 的教師須提報校教評會複審。經校教評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審查通過者,始為通過適任性評核,否則為不通過。評核不通過者,各學院除另訂輔導措施協助外,須自提改善計畫,連續三次未通過者得不予續聘。另實施限期升等制度,採雙軌制之教師考核機制,對提升師資及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等品質頗有助益。
近 3 學年度教師評核結果
評核不通過者須自提改善計畫,連續三次未通過得不予續聘
教師獎勵機制
涵蓋教學優良教師遴選,以及產學合作、研究績效之獎勵補助
為充實教學內容,提高教學水準,並肯定教師敬業精神及獎勵教學優良教師,訂定「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辦法」。
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辦法
- 各系級教學單位調查應屆畢業學生意見,選出教學奉獻獎推薦人選
- 系級教學單位專任教師人數 10 人以下者,經相關會議選出系級教學奉獻獎教師 1 名,10 人以上者,得選 2 名
- 學生推薦之通識課程授課教師,轉由通識教育中心進行遴選
- 各院級教學奉獻獎教師提送至校級遴選委員會,每年度校級教學奉獻獎教師以 3 至 5 名為原則
獎勵:獎牌乙面+獎勵金 5 萬元;累計五次獲選者頒發師鐸獎,獎勵金 10 萬元
- 依據當年度教學績效,三院及通識教育中心前3名者為院級教學創新獎教師,全校前5名者為校級教學創新獎教師。
獎勵:獎牌乙面
為鼓勵教師從事產學合作與專題研究,提升實務與學術研究能量,研發處提供產學合作之媒合、產業智財與技術移轉服務。而育成中心提供進駐創新育成中心企業之產品與技術發展及財務、會計、法務、金融、經營管理、行銷相關範圍之諮詢及輔導。
研究績效敘獎與研究優良
研究計畫補助
職員工績效考核
有關職員工考績評核部分,以「職員工考績評核辦法」為依據,每年 6 月由人事室將考績評核名冊分送各相關部門主管評核,審議結果陳校長核定。評核結果會通知受評之職員工,當年度考績甲等以上始可晉敘一級本俸及發給定額考績獎金。評核成績未達 75 分者為未通過,考績排序在最後 3 % 或評核分數未達 75 分者,由人事室陳校長核示後,發給考績待改善通知,職員工必須提出改善計畫,由直屬主管給予輔導;113 學年度經考核後1名職員未通過,已提出改善計畫。 針對職員/工升遷與輪調方面,依據職員工晉升及調任辦法單位主管推薦,附上個人資歷,交由人事室填妥最近連續三年考績彙整陳核後,安排晉升甄試;有優秀表現者,依服務優良行政人員獎勵辦法評選,可獲得獎牌乙面,另頒發獎勵金新台幣 5 萬元。
近 3 學年度職員工績效考核統計
涵蓋升遷、輪調人數與服務優良行政人員獲獎狀況
職員工考核|升遷・輪調・服務優良行政人員
人註:112 學年服務優良行政人員為 2 名個人,另加 1 個團隊(共 18 人)獲表揚,圖表以個人 2 名計算。
教師職能提升
為強化國際學術交流,明志每年辦理國際研討會活動,與國外知名學者交流最新學術研究及實證成果,得以與國際同步發展。此外,為推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鼓勵教師與職員參加國內外研討會,近三年來,明志共補助 361人次教師出席國外之研討會,總金額約 2,879.3 萬元;補助出席國內研討部分,共有 455 人次獲得補助,金額約 253.5 萬元。2025年,本校與來自14個國家的25所大學締結姊妹校合作關係,截至2025年止,姊妹校總數已達175所;其中,新加坡與哈薩克更首次納入本校國際合作版圖,展現本校持續拓展全球夥伴網絡之成果。
近 3 年度研討會參與人次及補助金額
可切換國外/國內研討會,並依職級查看各年度人次變化
國外研討會
國內研討會
教職員工培訓教育
為強化教職員工工作能力與職涯發展,明志科大提供相關訓練課程,包含電腦相關專業認證課程、資訊安全講習、勞工安全講習、健康衛生教育、英語應用、消防訓練課程、地震避難課程、體適能運動傷害防治、請/採購會計核銷作業課程、公文寫作設程、溝通技巧、電話禮儀與性別平等講座等多元化課程。113 學年教師教育訓練平均時數為22.8 小時比起 112 學年增加 13.2 %。
近 3 學年度教育訓練平均時數
依性別呈現職員與教師之教育訓練平均時數變化
職員與教師教育訓練平均時數
113 學年度專業人員教育訓練
依證照類別、續證所需學分(點)數或時數及換證年限彙整
| 證照名稱 | 證照類別 | 續證所需學分(點)數或回訓時數 | 換證年限 | 是否有在學校職業登記 | 人數 |
|---|---|---|---|---|---|
| 護理師證照 | 醫事類專業證照 | 120 學分 | 6 年 | 是 | 3 |
|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 職業健康服務專業證照 | 12 小時 | 3 年 | 是 | 1 |
| 營養師 | 醫事類專業證照 | 120 學分 | 6 年 | 是 | 1 |
| 諮商心理師 | 心理健康專業證照 | 120 點 | 6 年 | 是 | 6 |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服務專業證照 | 120 點 | 6 年 | 否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職業安全衛生類專業證照 | 3 小時 | 3 年 | 是 | 1 |
| 職業衛生管理師 | 職業安全衛生類專業證照 | 3 小時 | 3 年 | 是 | 1 |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職業安全衛生類專業證照 | 3 小時 | 3 年 | 是 | 1 |
| 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 環境工程與污染防治證照 | 6 小時 | 每 2 年回訓(無須換證) | 是 | 1 |
| 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 | 環境管理專業證照 | 6 小時 | 每 2 年回訓(無須換證) | 是 | 1 |
| 能源管理人員 | 能源管理與節能專業證照 | 12 小時 | 每 3 年回訓(無須換證) | 是 | 1 |